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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司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及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3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08608 號公告
發布廢止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施行期間
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88)台財字第 09981 號公告發
布廢止
     
6.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2146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9、9-1、1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1971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三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15116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2、11 條條文;並增訂第 9-1 條條文
(原名稱:股份有限公司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及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支出
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新名稱:公司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及建立國際品牌
形象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3.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3805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1361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1 條
     
1.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0)台財字第 2116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