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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投資事業屬於製造業製造行銷中心事業及發電業部分適用範圍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3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08608 號公告
發布廢止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2543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10 條條文;並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0997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條;施行期間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八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09975 號公告發
布廢止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87)台經字第 1230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2034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7、9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85)台經字第 3078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03311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