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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重要科技事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適用範圍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5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8 年 12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然廢止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08608 號公告
發布施行期間已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當然廢止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2542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11 條條文;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17520 號令發布全
文 11 條;施行期間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17524 號公告發布
廢止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6)台經字第 20344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0331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