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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鄉鎮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2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1000093518 號令發布
廢止
歷史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7005457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6001095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5、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4005538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8、9 條條文
     
8.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9)台經字第 3575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新
名稱: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鄉鎮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2821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8)台經字第 1659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日行政院(87)台經字第 43074 號函修正發
布第 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85)台經字第 3868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84)台經字第 22103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3、6、11、12 條條文
(原名稱: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適用投資抵減
辦法;新名稱:公司投資於資源貧瘠或發展遲緩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82)台經字第 42303 號令修正
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81)台經字第 25791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