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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製產品 MIT 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三十日經濟部經產字第 1125103758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七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125100456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五月十八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第 4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序文、第 5
條第 2 項、第 6 項、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3 條、第 15 條第 3 項所列屬「經濟部工業局」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10210206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