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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8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三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10404603530 號令、
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0023812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48 條第 1 款所列屬「海岸巡防署所屬單位」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
管轄;第 57 條所列屬「海岸巡防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原由「行政院
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改由「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904605230 號令、
交通部交航字第 099000968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60 條;並自發布
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
公告第 48 條第 1 款、第 4 款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