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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91.11.27訂定)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1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904609370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70460579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6046027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6、9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40460848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9、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2046094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18 條條文;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九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10462813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