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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舊 67.08.30 訂定)
發布日期: 民國 67 年 08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01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104631150 號令發布廢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經濟部(88)經能字第 8846142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7、13 條條文;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十日經濟部(86)經能字第 8626023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7、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五日經濟部(79)經工字第 5869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八日經濟部(75)經工字第 0074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八月三十日經濟部(67)經工字第 29698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