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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十四日經濟部經地礦字第 1135911057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1090460252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7 條附件 3 所列屬「經濟部礦業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四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103046017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七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1010460709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六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09804603840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七日經濟部經礦字第 0950278098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