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石油業儲油設備代行檢查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一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2580245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之附表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204603920 號令
刪除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14 條第 1 款附表 2 所列屬「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一
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50460201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15、19、24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一、第 14、1
6 條條文之附表二、三、第 23 條條文之附表四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八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0930460675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經濟部(91)經能字第 09004629050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