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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礦業權展限申請案因礦業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情形駁回後其損失及範圍認定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2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十六日經濟部經地礦字第 11359110420 號令
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經濟部經礦字第 0930271063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