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附檔:
附表一 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標準.PDF
附表二 【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銜】(數字)年度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項目數量及金額申請估算表.PDF
附表三 【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銜】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憑證紀錄表.PDF
附表四 【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銜】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售項目數量計價(發貨)憑單.PDF
附表五 【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銜】年度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受配人數預估表.PDF
附表六 【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全銜】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受配名冊.PDF
附表七 民生必需品配給、配售編組體系圖.PDF
附表八 民生必需品配給、配售指導會報編組表.PDF
附表九 【直轄市、縣(市)政府全銜】民生必需品配售執行委員會編組表.PDF
附表十 【鄉鎮市區全銜】民生必需品配售執行小組編組表.PDF
附表十一 【鄉鎮市區全銜】民生必需品(站名)配售站編組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五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113214348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6 條條文及第 8 條條文之附表七、附表八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九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1090450395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8 條附表 8 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
第 1 款、第 8 條附表 7 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農糧署」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條第 2 款、第 3 款、第 8 條附表 7
所列屬「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
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能源署」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經濟部經研字第 0910442977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