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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經濟部礦場安全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十二日經濟部經地礦字第 1135911025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九日經濟部經務字第 112611001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所列由「經濟部礦務局局長」兼任主任委員事項,自
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主任
」擔任;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條所列屬「經濟部礦務局」之權責
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
中心」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六日經濟部(90)經礦字第 09002710580 號令
訂定發布全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