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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9 年 05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法務部(89)法人字第 001324 號令發
布廢止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法務部(87)法令字第 00129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2 條;本辦法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
二十八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