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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卷宗及證物開示及收費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110010668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2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