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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54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5 年 08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法務部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七日法務部(85)法檢字第 19749 令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83)法檢字第 22601 號函修正
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七日法務部(77)法檢字第 0157 號令修正第
16 條具保責付辦理程序單格式
     
3.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法務部(73)法令字第 4469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三日法務部(69)法令字第 0001 號令修正名稱及
內容
     
1.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一日司法行政部(54)台令刑(二) 3727 號令
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