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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管理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9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2107
509-5 號令、國防部令制創字第 0960000560 號令、教育部台社(三)
字第 0960105888B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1134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
五月二十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