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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臺史博秘字第 1
113000118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新
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二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1118
78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典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
準;新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6310472
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