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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園區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授中營字第
1110029350 號令、經濟部經營字第 1112035022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 3 條條文
(原名稱:科技部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新名稱:國家科學及技
術委員會科學園區水電輔導管制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五日科技部部授竹營字第 1070035747 號令
、經濟部經營字第 10704606650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
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科技部」,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變
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 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項、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1 項、第 2 項、
第 7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1 條、第 12 條所列屬「科技部
」所屬科學園區管理局之權責事項,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
屬科學園區管理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