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110345117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5 條條文;增訂第 4-1、35-1~35-6 條文及第五章
之一章名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七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060345178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16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三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03034750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6、17、22、24 條條文;刪除第 15-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六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020348627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5-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01034790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5-1、24 條條文;增訂第 1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1000347141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2、9、12、15、24、25 條條文;增訂第 15-1 條條文
(原名稱: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畫研發
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新名稱: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
用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09403429490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經濟部經科字第 09203310210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
(原名稱:經濟部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
用辦法;新名稱:經濟部及所屬各機關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
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經濟部(89)經科字第 8927228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5、7、9、10、11、22、27、30、45 條條文
(原名稱:經濟部科學技術委託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新名稱:經濟部科學技術委託或補助研究發展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及運
用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經濟部(89)經科字第 89279523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4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