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115271 號令增
訂公布第 24-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11398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6、7、27 條條文;增訂第 26-2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1422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4~16、20、23、24、26、31、33 條條文;增訂第
26-1 條條文;刪除第 17、18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138461 號令制定公
布全文 33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 1010009563 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所列屬「中央體育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