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17646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25111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19
803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1 條、第 2 條序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4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5 條、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序文、第 3
款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
改由「教育部」管轄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70003
852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有功教練獎勵辦法;新名稱:有功教練獎
勵辦法)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500
24431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