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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2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11003418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21267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12483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附表一至附表四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2059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2515
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1 條、第 2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8 款
、第 4 條第 1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6 款、第 9 款、第 2
項、第 11 條第 2 項、第 13 條序文、第 14 條序文、第 15 條、第
16 條、第 17 條序文、第 3 款、第 18 條序文、第 7 款、第 19
條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
改由「教育部」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80016127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5001615
0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40002538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