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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9008189
4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60057717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