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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11240488
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社(二)字第 1080162
998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新名稱:家庭教育
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108458A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