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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9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13280052
4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新名稱: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
支持服務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3981
8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新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23192C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
持服務實施辦法;新名稱: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
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11658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