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EN
公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11400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6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11081 號
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3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原名稱: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新名稱: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77151
號令制定公布 33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 1040121838 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