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15476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19、24、26、30 條條文;增訂第 1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34921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刪除第 3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54507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4、7~9、12、13、18、22、26、27、30、32;
刪除第 5、6、3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65806C
號令、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70044982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5、21、24、32 條條文;增訂第 31-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37511B
號令、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30023797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3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新名稱:社區互助式及部落
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28897C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