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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5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1687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82115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新名稱:國
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36718C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教育部台(91)參字第 91173235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758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1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31335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
(原名稱: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辦法;新名稱:國民中小學中
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5)台參字第 85504408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