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76388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3、16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137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8、1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34153B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七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88199B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除第 3、4 條條文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
日施行外,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新名稱:國立高級中
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11257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1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34530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