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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3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40506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15、22~24 條條文;增訂第 25-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121946B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13、15、18、19、21、22、24、28 條條文;並
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34113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8 條;除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自一百零八
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34324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