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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1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19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88082B
號令發布廢止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90591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28504A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04974B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稚園辦理學生及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新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88952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新名稱: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與幼稚園辦理學生及兒童團體保險辦法)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162768C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3、14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附表;第 6 條附表內容
自九十八年八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平安保險辦法;新名稱:高級中等學
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80016189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但第 6 條附表內容自九十
八年八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029261A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團體保險辦法;新名稱:高級中等學
校辦理學生平安保險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教育部台(91)參字第 911460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日教育部(90)台參字第 90129241 號函修正發
布第 4 條附件、第 6 條條文;並增訂第 13 條;原第 13 條遞改為
第 1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85978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