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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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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附檔:
附表一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申請表.PDF
附表二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應繳證明文件資料一覽表.PDF
附表三 教保專業課程之科目與學分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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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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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3377
0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