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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名稱及全文 15 條,除第 7  條第 2  款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122806
575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除第 7 條第 2 款自一百十
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新名稱: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
員進用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 102014823
3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