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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040165
390B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9431 號公
告第 19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零七年七月二日起改由「大陸委員會」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03017946
6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
公告第 9 條第 1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5 項、第 8 項、第
21 條第 2 項、第 4 項、第 22 條第 1 款、第 23 條所列屬「內
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
政部移民署」管轄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 1020059181C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7、10、22、2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24926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7、9、10、16、17、2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0990231436C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2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