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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0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七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1122054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60090698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41559C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新名稱:學生逕修
讀博士學位辦法)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七日教育部台(91)參字第 9115016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5206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十三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06511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