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四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48281 號令廢止
10.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八月二十日教育部(82)台參字第 04694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6、37、43、46 條條文暨相關附件
9.中華民國八十年九月十三日教育部(80)台參字第 4870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11、12、17、25、26、29、30、31、40、42、50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78)台參字第 0799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七日教育部(77)台參字第 2719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1、12、42、5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76)台參字第 2223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教育部(75)台參字第 1653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52 條
4.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三日教育部(72)台參字第 4099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4、25、2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三月十八日教育部(69)台參字第 74351 號令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七月八日教育部(65)台參字第 17439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56 條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教育部(62)台參字第 5273 號令修正
發布(本規則乃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學籍規則衍定為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
學籍規則及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