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222
03070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8-1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001331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4 條條文;增訂第 3-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90154342B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7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6002700
5B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增訂第 8-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31634C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八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205145C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4 款、第 5 款、第 6 款、
第 2 項所列屬「本部學術審議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
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學術審議會」管轄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43639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3、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034831A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91)台參字第 9107837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七日教育部(89)台參字第 8908288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53798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