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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七日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綠字第 112300044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及第 3 條條文之附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綜字第 1082000156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