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三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 0962106
404 號令發布廢止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人字第 0931103
383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12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本規程修正條文
,除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 4、5 條,自九十年十二月二十
七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 0930002561 號函核
定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0)文建人字
第 1010292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及暫行編制表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五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9)文建中人字第
00065 號令修正發布第 5、12 條條文暨第 8 條之編制表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8)文建人字
第 0499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暨暫行編制表;並自八十八年七月
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