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中央銀行台央發字第 0910040289 號公
告發布該法規施行期間已於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屆滿當然廢止
11.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五日中央銀行(89)台央發字第 03003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五日中央銀行(77)台央發字第 401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
9.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央銀行(76)台央發字第 32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央銀行(71)台央發字第 0029 號函
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7.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財政部(68)台財錢字第 16670 號、
中央銀行(68)台央秘字第 051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月七日財政部(65)台財錢字第 21039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財政部(63)台財錢字第 2075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四月四日財政部(57)台財錢發字第 04331 號令、
中央銀行(57)台央行字第 7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2、8、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五十三年十一月六日財政部(53)台財錢發字第 08253 號令
、中央銀行(53)台央行字第 27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49)台財字第 4196 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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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四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46)台財字第 5917 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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