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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1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十七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 1100023207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新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 1040015697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施行
(原名稱: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預收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
法;新名稱: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央銀行台央業字第 098003259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