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九日中央銀行(90)台央業字第 020041012 號
公告發布該法規施行期間自九十年六月三十日屆滿,當然廢止
8.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央銀行(90)台央業字第 02003575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中央銀行(88)台央業字第 020096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央銀行(77)台央業字第 139 號令
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央銀行(75)台央業字第 2015 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十五日中央銀行(75)台央業交字第 01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三十日中央銀行(74)台央業交字第 107 號令
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二十六日中央銀行(70)台央業交字第 97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央銀行(62)台央業交字第 68 號令
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