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8
03620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1
00361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8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
100006425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
09500027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0、17、19、2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
第 095010063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9)台財字第 3575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78)台財字第 2231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