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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4 年 09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4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5 月 10 日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 27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五月十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1.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
120385509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1、14、14-1、18、23、27、28 條
條文;除第 27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五月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0500450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9、14~15、18、19、24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0400512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14-1、1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0100
269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9、14、21、26 條條文;增訂第 14-1
、27-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
字第 09800691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5、16、19 條條文;增訂第 7
-1、15-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
第 09400027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8~12、14、19、25 條條文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
字第 09100053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20 條條文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三字
第 091014233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九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
(三)字第 00019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台
財證(三)字第 046341 號函修正發布第 2、8、11、12、13、14 條條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五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4)台財證(三)
字第 020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