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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證券及期貨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7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9 年 09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財政部(89)台財證(法)字第 8033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2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3 條序文、第 1 款、第 2 款、第 3 款、第 4 條第 1 項
序文、第 6 款、第 3 項序文、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9 條、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1 條所列屬「財政
部」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
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
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財政部(86)台財證(法)字第 5409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