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 1030003384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5~8、15~19、24、25、27、29、32、34 條條文
;並增訂第 4-1 條條文
19.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5000525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5、7、10、11、12、17、21、23、24、29、32 條條
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
公告第 4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轄
18.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2732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10、14 條條文
17.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20052677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3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6.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20033737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5.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89)台財字第 3366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1、10、14、21、23、26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八日行政院(89)台財字第 06637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5、15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8)台財
證(八)字第 69926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0 條之「華僑及外國人申
請投資國內證券應檢具之文件暨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提出申請投資應檢
具之表格」
12.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日財政部(88)台財證(八)字第 29364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5 條第 2 項第 1 款、第 2 款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88)台財字第 09983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4、21 條條文及名稱
(原名稱: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及其結匯辦法;新名稱:華僑及外
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10.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2601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7 條
9.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一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05889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35 條
8.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三日行政院(85)台財字第 0000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8、13、14、17 條條文;並刪除第 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五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24351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32 條
6.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3920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79)台財字第 39491 號令
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三月六日行政院(78)台財字第 5802 號令修正發布
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77)台財字第 14002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73)台財字第 20251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行政院(72)台財字第 9652 號令訂定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