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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2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七月十日修正之第 10 條,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304
56000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130022541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7、8、10、16-1、17 條條文;除第 10 條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
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6
0256299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60032701 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 17 條條文;增訂第 16-1~16-3 條條文;除第 16-1 條第 1
項及第 16-2、16-3 條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布日施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
0402567211 號令、中央銀行台央外拾壹字第 1040021857 號令會銜訂
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