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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之全文 13 條,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
第 112049462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
日施行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7045209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10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
03025293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9、12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除第 3、7、9 條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自發
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第 1
00025656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2 條條文;第 9 條條文自一百零
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
第 09902567127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2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
附件;第 3、9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件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字
第 099025648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增訂第 9-1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策
字第 0980256513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
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
字第 097025643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8、10 條條文,增訂第
8-2 條條文;除第 3、8、8-2 條條文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
餘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
960256205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增訂第 8-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四字第 0
94025633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