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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36 年 09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10900195731 號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901414071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4、7、8、22、23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10650133471
號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600101672 號令會銜修
正發布第 3、5、26、27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0980085023 號令、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09800078031 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 2、3、7、8、19、2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
公告第 3 條第 3 項、第 26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管轄
歷史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0960085024 號令、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三字第 09600087831 號令會銜修正發
布第 2、3、6~8、19、25、26、29 條條文;刪除第 13 條條文;並自
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 091B000158 號令
、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1075174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29 條;並自
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八日交通部交郵字第 00067 號令、財政部台財
保字第 090075120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七日交通部(81)交郵發字第 8119 號令、財政
部(81)台財保第 81022268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14、
21、24、27、31、33~38 條條文;並刪除第 5、13、39 條條文
(原名稱: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新名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
則)
     
5.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五日交通部(76)交郵發字第 7609 號令、財
政部(76)台財融字第 76000782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4、9、27、3
5~39 條條文;並刪除第 1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年九月二十五日交通部(70)交郵字第 20764 號令、財
政部(70)台財融定第 2176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40 條
     
3.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64)台交字第 9534 號函修正
發布
     
2.中華民國五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58)台財字第 10143 號令修
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行政院令訂定發布